汽車行業(yè)限期停止使用cfc-12汽車空調

    國家環(huán)保總局和國家機械工業(yè)局近日聯合發(fā)出關于中國汽車行業(yè)新車生產限期停止使用CFC-12(一種消耗臭氧層物質)汽車空調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汽車制造廠及汽車空調器生產廠必須抓緊CFC-12空調器的改造,盡快轉為HFC-134a(一種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替代品)的汽車空調器;從2002年1月1日起,所有新生產的汽車必須停止裝配以CFC-12為制冷劑的汽車空調器;國家環(huán)?偩趾蛧覚C械局委托中國汽車產品認證委員會制定汽車空調器認證管理辦法,2002年1月1日以后只有符合相關標準的HFC-134a空調器才能發(fā)給認證證書和標志,準予用新車配套;    2002年1月1日以后按新的汽車強制性檢測標準進行檢查,以CFC-12為制冷劑的空調車將不予上汽車產品目錄。

    我國于1991年6月加入了《蒙特利爾議定書》倫敦修正案,對國際社會承諾逐漸消減和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受控的消耗臭氧層物質包括CFC-12等氯氟化碳類物質、哈龍、四氯化碳。根據《議定書》要求,這些物質應在2010年之前全部停止生產和消費。根據目前的統(tǒng)計信息,我國1999年上半年新生產的汽車安裝以HFC-134a為制冷劑的汽車空調的比率達68.7%。上海大眾桑塔納、神龍富康等4個車型已全面淘汰了以CFC-12為制冷劑的汽車空調器。按照目前的進度,在技術改造項目完成的基礎上,國內以HFC-134a為制冷劑的汽車空調器供應完全可以滿足國內汽車生產廠家對HFC-134a汽車空調器的需求。而且通過汽車空調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和新車上牌管理措施及其他政策措施,從2002年1月1日,所有新生產的汽車全部淘汰以CFC-12為制冷劑的汽車空調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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