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17日從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近日,交警部門將對參加春運的9座以上公路客運車輛(含旅游載客汽車)進行一次臨時檢驗,確保春運期間的道路交通安全。
據了解,此次臨時檢驗采取各轄區(qū)大隊包本轄區(qū),專職民警包單位、包車的辦法,負責本轄區(qū)春運車輛的臨檢工作,實行誰檢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把責任落實到基層,落實到民警。此次臨時檢驗側重于檢查客運車輛是否進行了年度安全技術檢驗,是否達到報廢年限,核定載客是否準確,有無擅自增加客車座位、臥鋪位和車頂加裝行李架,有無擅自或違規(guī)改裝改型,安全門(窗)能否正常開啟及其他影響安全的問題,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對檢驗合格的車輛,核發(fā)《2007年春運車輛臨時檢驗合格證》;凡車輛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核發(fā)臨檢合格證,不得從事春運;駕駛人去年有1次超速50%以上、2次超員20%以上交通違法行為的,取消其今年參加春運客運資格。
春運期間,哈市交警部門還將在各公路客運站、出城口、公路沿線等進行嚴格檢查,對公路客運車輛和旅游車輛超員、超速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依法上限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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