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月22日間參加過安全技術檢驗的春運車輛,可直接領取《春運車輛臨時檢驗合格證》。在2008年1月23日至2月底參加定期年檢并參加春運的客運車輛,定期檢驗與春運臨檢按年檢可一并進行,檢驗合格后可同時領取《檢驗合格標志》和《春運車輛臨時檢驗合格證》。
交警同時提醒旅客在乘坐客運車輛時,要認真查看車輛是否貼有春運車輛臨時檢驗合格標志。若發(fā)現(xiàn)有未經檢查合格的客運車輛從事春運客運的,請及時撥打0571110舉報,也可發(fā)短信至1063911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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