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通往地震災區(qū)的公路客運票價不得漲價
發(fā)布時間:2008年05月20日 00:00 作者:陳冀 來源:
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交通廳18日聯(lián)合發(fā)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做好抗震救災期間的公路客運票價管理工作,通往四川省等地震災區(qū)的公路客運票價,應保持不高于5月11日的價格水平,已超過的要相應調低。
為確保政策落實,廣東省物價局加強了對公路旅客運輸市場的監(jiān)測,要求該省各地密切關注通往地震災區(qū)的省際公路客運票價變化情況,及時報告價格異常情況或價格異常波動的苗頭。同時,廣東省物價局將組織力量開展對通往地震災區(qū)公路客運票價的檢查,督促、指導客運企業(yè)嚴格執(zhí)行收費政策,依法查處不執(zhí)行票價政策、擅自漲價等違規(guī)違法行為。
鏈接:http://cpehywm.cn/policy/2008/0520/article_1404.html
客車網推薦閱讀
客車網[cpehywm.cn]版權及免責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cpehywm.cn” 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客車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cpehywm.cn”。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 “來源:XXX(非客車網)” 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lián)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lián)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1、凡本網注明“來源:cpehywm.cn” 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客車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cpehywm.cn”。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 “來源:XXX(非客車網)” 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lián)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lián)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熱點新聞
- 每輛補貼4.2-8萬元!新能源城市公交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標準出臺[09-26]
- 交通運輸部:全力做好2024年中秋國慶假期交通運輸服務保障[09-13]
- 12城入圍!交通部印發(fā)2024年城市公交優(yōu)先發(fā)展和綠色出行典型案例[09-13]
- 交通運輸部修訂印發(fā)《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guī)范》[09-12]
- 六部門組織開展2024年綠色出行宣傳月和公交出行宣傳周活動[09-06]
- 工信部等八部門:做好老舊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動力電池更換工作[08-21]
- 行業(yè)觀察|國務院審議通過《城市公共交通條例》將為行業(yè)帶來哪些利好?[08-20]
- 政策解讀|交通部印發(fā)《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08-16]
品牌推薦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