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2011年車船稅費未作增減
2010年12月28日,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在《羊城晚報》A4版刊發(fā)了2011年度車船稅征收通告,其中各種車輛的稅費相比2010年征收標準,沒有任何變化。廣州市亞運單雙號限行車船稅優(yōu)惠政策,至今仍無確切消息。
小型客車稅費仍為420元
本報記者昨日查閱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官方網站獲悉,于2010年12月23日制定的穗地稅發(fā)〔2010〕163號文件《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征收2011年度車船稅的通告》中,有關載客汽車的稅費標準制定如下:大型客車為600元、中型客車為480元、小型客車為420元,期限為一年。
而記者將其與2009年12月25日制定的《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征收2010年度車船稅的通告》對比發(fā)現,2011年度各種汽車征收標準與2010年度一模一樣,沒有任何更改。
亞運限行稅費優(yōu)惠無消息
廣州市亞運期間機動車按照單雙號限行,每日受限車輛在80萬輛左右,每輛車受限時間長達20多天。有關廣州單雙號限行機動車將有車船稅減免優(yōu)惠措施的說法,最早出自今年7月。
2010年7月,廣州市政府在廣州市新聞中心召開第一次單雙號限行演練新聞發(fā)布會,會上,廣州市政府副秘書長林道平透露,市政府已經參照北京奧運會期間對受限機動車的車船稅進行減免的措施,提出了廣州亞運單雙號限行機動車車船稅減免方案,不過,該方案必須上交國務院研究討論。
2010年12月28日,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出臺的2011年度車船稅通告,相對2010年沒有任何優(yōu)惠,廣州市單雙號限行稅費優(yōu)惠究竟有沒有獲得通過,還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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