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減免大中型客車注銷費用
【2012年11月5日消息】近期,哈爾濱市交警部門在日常排查中連續(xù)查處多臺達到強制報廢期限但多年未檢,或雖未到強制報廢期限但因車損等原因確已無法行駛,多年未檢的大中型客車。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實施了部分減免上述車輛辦理注銷時應繳納費用的措施。
哈爾濱減免大中型客車注銷費用
據交警部門介紹,此次減免費用適用對象為在哈爾濱市轄區(qū)注冊,2010年12月31日前至今未檢的大中型客車,除道里、道外、南崗、香坊、平房、松北等區(qū)外,呼蘭區(qū)、阿城區(qū)和各縣(市)的相關車輛也可享部分項目費用的減免。執(zhí)行時間為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辦理流程:
1、機動車所有人將車輛交給機動車回收企業(yè),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yè)負責車輛解體,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并到車管所辦理相關注銷登記手續(xù)。
2、對符合要求的車輛,由機動車回收企業(yè)負責核查車輛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并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后,到車管所特辦窗口領取表格,填寫后交車管所審批。
交警部門表示,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并應辦理相應的登記,且報廢的大型客車、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下解體。對于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同時對于駕駛人處2000元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非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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